玻璃瓶生产能源消耗计算办法,指在统计期内每生产1t合格玻璃瓶产品所消耗的各种能源(重油、_气、煤、电、液化石油气、外来蒸汽、新鲜水等)转化为千克标准煤(kgce)之和。其计算公式为: 日用玻璃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的范围:包括生产和辅助生产能耗,不包括生活用能耗。生产能耗包括原料、熔化、成型、退火、检验、后加工和成品包装等所消耗的能源。辅助生产能耗包括机修、动力等部门所消耗的能源,以及为生产服务的厂内运输工具、照明等所消耗的能源。不包括冷修从放玻璃水到开始生产出日用玻璃制品期间所消耗的能源和冬季采暖、燃料保管、运输过程损失的能源以及用于生活等如基建、食堂、宿舍和医务所等消耗的能源。